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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存託憑證 (TDR)
台灣存託憑證(Taiwan Depositary Receipt,TDR),又稱「第二上市」,指該企業已經在國外上市,另外在臺灣申請上市,以存託憑證掛牌,進行募資。此存託憑證持有者和該公司普通股的投資者享有相同的權利和義務。2011年6月1日起臺灣存託憑證實施公開申購承銷新制。公開申購比率將由現行最高的35%提高到50%,中籤率可望明顯提高。10月3日起實施盤中暫停交易及盤中恢復交易,讓市場運作達到最適狀態及維護投資人權益。 TDR來臺上市三原則 1.投資人對投資自負盈虧,但前提是TDR所有的資訊都要允當表達。 2.TDR與原股的資訊須同步、即時揭露,讓投資人在對等的資訊中公平交易。 3.台股以散戶居多,TDR更須強化公司治理,讓投資人分享多元化投資。 TDR發展困境 承銷價失守 2009年以來,有25檔TDR來臺掛牌,但至2011年3月已有13檔跌破承銷價,主要原因是訂價過高,加上掛牌企業知名度不高,財務透明度低。2011年4、5月,因資訊揭露不對等的情況再度浮現,有四家公司被證交所罰款。不少TDR企業因此積極推動臺灣海峽兩岸結盟或來臺設立子公司,以強化知名度。而TDR企業在財務報表與股利政策若能更為透明,也有助於挽回頹勢。 溢價發行 立委孫大千質疑,許多海外企業確定來臺發行TDR後,開始在原股上市地炒作股價,拉高TDR定價,待TDR來臺掛牌時,國內投資人搶進後,股價隨著原股回跌。金管會主委陳裕璋表示,未來TDR上市前,原股價格若異常波動,將延後掛牌。 來源地無法拓展 臺灣資本市場原擬藉由臺灣存託憑證走向國際化,惟除了日本企業爾必達發行TDR上市外,近年來招來上市的公司全部都是華商、台商及中資,造成更多臺灣資金流入中國大陸。2012年2月27日爾必達宣布破產,2月29日爾必達TDR被打入全額交割股,3月28日下市,投資人血本無歸。 退堂鼓效應 2011年因投資人不再追價,溢價優勢消失,讓TDR市場產生退堂鼓骨牌效應,多檔TDR掛牌計畫終止、暫緩發行、申請撤件,甚至被主管機關退件。 發行缺失 2012年3月立法院預算中心出具的金管會評估報告中,點名TDR發行的缺失: 1.財報真實性難以掌握 2.承銷商及會計師跨境查核困難 3.若發行公司出問題,跨海求償不易 4.資訊揭露過於簡略 5.募資後,匯出海外金額龐大 |